我的自覺
這篇文章,是寫給我的高中同學和老師的。
從小,我是一個自私而幸運的孩子。我的家庭沒有讓我受過艱困的考驗,我擁有的很多,但是我並不覺得如何,不覺得滿足或者匱乏,只是單純過活,想像長大後能夠過著自己想要,毫無拘束的生活。
國三的時候,我交了一個女朋友。她是一個很棒的人,心地善良,單純,我非常喜歡她。在暑假之後,高中開學了,我們分隔兩地,不過還是經常見面。開學後的一個月,我們大吵一架,分開了。原因很蠢,我吃醋,然後,說出一些言不由衷的傷人的話,剛開始,她很傷心,但是一次兩次之後,她看起來心如死灰。我用盡辦法,想挽回一切,不過她把我推開,眼帶厭惡。那時候的我,痛苦極了,就像是心底被人開了一個大洞一樣。我無法繼續若無其事的過下去,我蹺課,甚至不去學校,擅自請假。高一下,我被當了六科,蹺課六節,偽造病假四十多節。
媽媽接到學校打來的電話時,哭了一整晚。那時候的我,面對媽媽的哭泣,就像當初面對那女孩的哭泣一樣,無能為力。我問自己,你到底在幹嘛啊?你他媽的到底在幹嘛啊?我逃避生活,沈溺在過去的哀痛,狠狠傷害我重視的人,就像當初一樣。我開始不停地想著,想著這一切,即使我已經累的的不行了,我依然狠狠地思索著。
從前的我,只在乎自己喜歡的東西,面對不喜歡的便不理不睬,一些曖昧不明的東西總是喜歡照著感覺走。但是,事實上,每一個人都是緊緊地與他人聯繫著的,每一步,每一個舉動,都會使你曾經安心享用的關係瞬間崩毀。於是,我為自己設定一個非常簡單的原則。
正直。
任何話,任何的舉動,都要再三掂量它的真實。即使對別人說謊,也要誠實的面對自己。你必須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你必須瞭解這一切的後果是要自己承擔的。我要自己從根基懷疑一切,檢視所有自己視為理所當然的事物、想法。它是否是正直的?我不停地這樣問自己。
我變了,我開始看哲學。起先,我只是把哲學視為某種工具,藉由概念的思辯、批判,也許,我就讓自己看的更清楚,是非的判斷就能更正確。直到遇見了馬克思,見其人其書,他說:「他們不能表述,他們只能被表述。」這句話的背後隱藏多大對人類的熱情?我對哲學的看法因此有所改變。也許,哲學和其他學科的不同,不只是研究範疇,應該是更根本的東西。
看了孔孟,這想法便得到證實。每讀一頁,都是心的跳動,那種衝擊,比馬克思帶給我的更加直接。孔子把人們從無知的迷信解放,叫人相信自己的理性,而非喜怒無常的人格神,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又說:「子不語怪力亂神。」孔子談「仁」,說的便是人的自覺,所謂「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這種自覺,是人,對自我在群體中的自覺,而這種自覺一旦產生,人便不再有迷惑。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仁,人心也;義,人路也。」、「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者。」、「雖千萬人吾往矣。」不是康德冷冰冰的「絕對律令」,也不是邊沁只言利益的效益論,是那些偉大靈魂真正的身影,是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批判背後的熱情,是切格瓦拉摩托車日記尾聲的覺醒。我像是發現了一個新世界,不停地輕聲唸著,心很是飽滿。
之後,偶然重讀托翁的「人為什麼活著」,我發現自己,已經沒辦法認同他了,初讀時的感動,已經變了。孔子不談鬼神,並不是因為沒有鬼神,而是,人是不能去相信鬼神的,就像是,人不能跟著自己的情緒、慾念行動一樣。
我曾經被十分親近的基督徒斥責我在褻瀆神,被身旁許多的人質疑我對一些事物的看法。他們說我會被上帝懲罰,或者覺得我太認真、太尖銳。我知道自己,的確是變了。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上帝,我不談祂,相信自己的理性而非祂,我只希望,能夠在最後審判的時候(假設這都是真的),大聲的說「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即使要落入地獄。
子曰:「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如果能夠對得起自己,一切又有什麼好害怕的呢?這是我的改變,我的自覺,我想要達到的境界,願301的各位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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