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期間的我一直聽著這首歌。人的行為究竟是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呢?我一直希望我能公平地、真誠地對待他人。什麼是真誠?我其實很討厭中庸這篇,我覺得,其實真誠很簡單,就只是好其好、惡其惡,能夠對自己的好惡不加以掩飾;能夠活在這個世界上而不多做矯飾。然而我們卻無可避免地在意別人的感受,這事實上是件好事,叔本華便說過:道德是種感通的能力,林火旺老師也把仁釋感通,然而,當我們堅持著什麼,堅持著真理的普遍性,我們卻不停地在與人的交往中處處碰壁。準備哲學系面試的時候我看了許多書,其中一本的哲學概論作者在最後寫到,他已經不再相信真理的普遍性了。很悲哀吧,事實上有些事情不是像重力法則可以檢驗,只要牽扯到人,就沒有絕對的對錯。複雜的很,事實上便是如此。我們時時刻刻都在堅守原則,其實,我們不停地因為自己的原則在受傷。人不是完全理性的動物,人也不會是。哲學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學問呢?我問讀社會系的同學社會系在幹什麼?他說:我們觀察社會現象,並加以改進之。但是什麼才是對的呢?什麼又是錯的?這理當是哲學系該做的事情,但是我一直沒辦法啊,我一直沒辦法說出真正的對和錯,我其實是根本沒有主張的人,我的立場是什麼呢?志清老師總是說著人無論如何都要有立場,哲概課還是倫理學課我一直沒有發言,我只是在嗆人,挑出他們邏輯上的矛盾、誇大他們主張會出現的看似可怕的結果,我在利用別人的常識建構的偏見,利用這樣的善良會出現的疑慮,嘲笑著他們。我的形上學立場是什麼?我的知識論立場是什麼?我的道德立場是什麼呢?我想的其實很簡單,形上學和知識論的立場對人的生活根本無關緊要,就算作出什麼決定性的發現,人也不會有多大改變,就像人不會因為這世界上其實有上帝就停止殺戮;人也不會因為這世界上說所有情緒都是大腦狀態就停止寫詩,我們的生活其實是一團模稜兩可的概念建構起的。我們在一團迷霧裡抓來摸去,發現這樣的自己,以為睜開眼睛就可以不再傷人和受傷,但是,所有睜開眼睛的人看到的都會一樣嗎?我們真的可以感受他人的哀傷、痛苦、哭泣時內心的撕裂感受、乾號時的無助,真的可以嗎?真理真的是普遍性的嗎?我們人真的有可以普遍貫徹的道德理論嗎?我只是一般人,從積極的意義和消極的意義上都是,我無力脆弱卻又充滿理想,懦弱而固執,自以為是卻又迷惘。
如果我知道你是這麼認真地問,我也許會多花點心思在回答上.
回覆刪除就"現在的我(2010年12/25)"而言,社會學在做的是揭露.揭露被人為地(雖然你大概會反問什麼不是人為的)隱藏起來,卻又裝模作樣成"自然的""理所當然的"的事物,使人們能更明白自己的愛與恨,的希望與絕望是如何,從何,為何而生.如此,人們或許能活得相對不盲目,相對有自覺.(當然,不是所有社會學系的人都這麼想,這裡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或許這樣的明瞭只會造成更多的痛苦,但要是不揭露,我們所生活的世界頂多只能保持原狀,繼續著有機會消失的痛苦,所以我寧願相信這些揭露能帶來改變,希望能有所"改進".
實像與絕對的對錯被留給哲學家,社會學家只處理關係極相對的對錯,以上是我的回答的展開式.
我只針對你最後一行做回答。道德對錯是否是直覺的是永遠也無法證成的,即使某些哲學家夢想能夠在介於哲學和科學之中發展出一種全新的建構方法,嘗試揭露感官經驗之下的質包、意向性的真正樣貌,不過我是覺得不太可能。你說的關係極相對的對錯同樣也是必須牽扯道德的對錯,我能想像的,一般人的對錯最多只是效益主義意義上的對錯,加上某些用偏見證成的價值:人的生命的神聖、公平、正義等等。換言之,我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謹守的界線是不是被建構的,而不是孟子說的,天生的。
回覆刪除社會學家僅作分析是正確的,仔細端看馬克思學問進路便能明瞭,他對資本主義的控訴從早期對人的完善概念的剝奪到後來是一種歷史辯證下的絕對結果,異化這個概念從1884年哲經手稿就正式被捨棄。人道主義符合直覺(無論這直覺是否是建構下的產物),可是我們該如何證成它是我們天生的?如果是天生的,我們又如何證成這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