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很小的時候曾經看過這本書,不過我只覺得男主角是智障。我想我大概沒錯,他是個太過理想的年輕人,他走向一個自殺的旅程而毫不自知。看完這部電影的我感觸最深的大概就是:我有沒有這種自覺呢?
主角對社會關係的虛假和物質生活的奢華感到失望,於是在大學畢業的那年他將所有存款都捐給慈善團體;把家人的照片燒光(他發現自己的爸爸暗中扶養另一個家庭),毅然決然的走向阿拉斯加。
我們有沒有這種自覺呢?對自我價值的追尋、物質生活的反思、人際關係背後的釐清。還是我們只是安逸地活著,帶著所有被強硬加上的價值觀?他本是一個哈佛法學院畢業、前途無量的優秀孩子,他卻選擇將自己暴露在荒野中,面對最真實的自我。
對於那些我們不能理解的東西,我們通通稱之為另類。他放棄層層推砌社會的一切,但是這並不是流浪,這是一場自我探索的旅程,電影的最後,他寫下:
真實的幸福,就是分享。功利主義將人類放入一個自私自利的社會......我們要的都是物質的享用,社會稱羨的眼光。所謂的分享已經變成了一種近乎高尚的美德,然而在除去所有虛偽強加的事物後,它竟是一個人最幸福的事情。
你應該找個工作,賺點錢,做點有意義的事情。我認為工作是二十世紀的發明,而我並不想要。有意義的事情。錢已經變成了有意義的事情的先決條件了,我和我身邊的人都是幸運的不得了才能走到今天。但是即使如此,我們都已經衣食無缺,終日飽暖思淫慾了,我怎麼還傻傻地毫無自覺地活著?
揪咪
阿拉斯加之死後五分之一開始我哭到結束嗚嗚
回覆刪除超好看的啊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