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十七局了,真他媽歹戲拖棚。
對於棒球這檔事,該是我對運動的啟蒙嗎?從小喜歡王傳家(幹他媽真是帥透了),然後就一直喜歡獅隊到現在了。老哥對棒球總有一股難以抹滅的熱情,小時後多半是他拖著我打棒球,雖然說我們只差了三歲,但是他那一骨腦投出自以為是的快速球我還真他媽怕的要命啊!所以我一直喜歡看球,不喜歡打棒球。
統一獅隊呢,大概決定了我日後喜歡運動的標準。兵強馬壯,人手齊備,不如兄弟有彭政閔、La new有陳金峰當家明星保證票房,反而是五臟俱全,人人有機會。也許盛年的黃甘霖算是個明星吧,不過他也不是巨砲型的,反而以一雙快腿和雷射肩出名。直到國中,開始接觸籃球,也開始看NBA,那年的活塞隊剛拿下總冠軍,打扮眾星雲集湖人隊,Ben Wallace和Richard Hamilton一個專搶籃板、蓋帽另一個是空手跑位、即接即投的專家,成了我熱愛的籃球偶像,倒有點像現在許聖杰專職防守的功能性角色,或是當年的羅敏卿一上來就是要敲砲的凶狠模樣。
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是相信,隻手遮天不如五門齊備,Kobe還是Wade還是LBJ一整個金身童子惹來一堆迷哥迷姐,我還真他媽沒辦法喜歡他們。就連Chauncey Billups轉到金塊隊,媒體營造就是弄他和Anthony,媽的,當年在活塞隊可是活塞五虎缺一不可啊!
唉,結果統一獅還是要打到第七戰,PTT一定有很多蕉迷又高潮了。話說其他三隊球迷又要天下圍公了嗎?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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